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国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2017年版)〉的通知》(林造发〔2017〕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科学指导全国珍贵树种培育工作,引领培育技术研发,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积极性,增加珍贵木材资源,我局修订形成了《中国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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