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有关精神,创新山林资源保护发展举措,积极探索建立“林长制+山林警长制”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和提升执法效能,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保护生态森林资源的职能作用。

        近日,重庆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总队指导永川区公安局以茶山竹海和黄瓜山林区警务室为依托,探索开展“山林警长制”试点工作,建立两级山林警长体系,明确林区警长名录和工作职责,确立运行模式,实时掌控山情、林情、社情,充分实现“一林一警、警力下沉”,为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