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水平,优化改善生态环境,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林业局从智慧科技、资源整合、责任制度三方面入手,采取九项措施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取得了较好成效,为今后开展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可参考、可复制的经验模式。

         抓智慧林业、科技兴林,促管理成效。一是推动林业信息化建设。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体系,构建“天上看、网上管、地下巡”的森林资源保护监督体系,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重点区域建立实时监控网络,提高预警预报和查处问题的能力。二是开启“三位一体”监管新方式。探索建立起各乡镇林业站值守、地面GPS不间断巡检和空中无人机定期巡查相结合的巡护检查新模式,并与传统管护手段有机结合构建起了全方位、立体式、智能化的森林巡护监测体系,提升了监控和管控能力。三是实施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和林业站建设。积极推动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实施方案落实,破解生态保护与林农利益之间的矛盾,不断深化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十四五”期间将继续申报标准化建设资金,逐步推进林业站标准化建设。

         抓资金统筹、人员整合,促生态保护。一是统筹生态发展资金。以乡镇为单位,充分统筹生态林、天然林、环保、水利、应急等资金,整合成综合利用的生态发展资金,用于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整治、乡村振兴项目等,促进生态保护。二是建立网格化森林管理机制。将全县森林资源划分成347个网格,实行网格化管理。改进林业基层管护站点运行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建立管护中心,为护林员配备GPS手机卡设备,形成“一格管一片、一格定一人”机制,使百名护林员与243万亩管护区无缝对接。充分发挥智慧林业管理平台作用,利用福建省林业巡护调度指挥云平台系统,把全县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落实落细。三是开展联防联动管护模式,完善护林员管理机制。采用“村推、乡聘、站管、局统筹”方式在全县聘用护林员347名,修改完善《清流县护林员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抓责任落实、制度执行,促绿色发展。一是压实责任,全面推进林长制建设。建立县、乡、村三级党政领导负责的林长制责任体系,压实地方党委政府森林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各级林长按照责任区域划分,挂包抓片对森林资源保护、林业产业发展等工作进行督导。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强化制度落实。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短视频等媒体,大力宣传林业法规政策、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的重大意义。在重点林区、公路两侧、山间岔路口等处设立“六绿”“护林防火”宣传警示牌,组织动员广大群众订立护林公约、清明森林防火村规民约等,实行群防群管。开展保护森林资源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宣传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护林意识。积极开展基层行政执法培训班、林地一张图更新、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森林督查、护林员能力提升等专业培训,提升管理水平。三是为生态林和天然林实施森林保险。按照政府补贴、引导并鼓励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林农等参加保险的方式,调动多方面力量共同投入,森林保险覆盖全县130多万亩生态林和天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