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科技部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提升全民生态意识和科学素质,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加强林业和草原科普工作的意见》(林科发〔2020〕29号)要求,切实加强国家林草科普基地建设和管理,提高科普基地服务能力,推动林草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们研究制定了《国家林草科普基地管理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林草科普基地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科学技术部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