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早在2015年就明确提出:“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多规划衔接、多部门协调长效机制,整合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围绕本县突出问题,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既是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保障脱贫攻坚资金需求的关键之举,也是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探索。2016年4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目的是促进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资金投入新格局,激发贫困县内生动力,支持贫困县围绕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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