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四川省遂宁市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全面构建起林长制责任、制度、任务三个体系,实现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

        坚持“一纵一横”组织格局,构建“四长四员”责任体系。印发《遂宁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纵向设立“四长”(市、县、乡、村四级林长)2713名,横向设立“四员”(乡级林业工作人员、乡级警员、村级监管员、村级护林员)3664名,市、县两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设立林长公示牌1617块,各级党委、政府推行林长制的主体责任和党政领导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目标责任进一步明确,基本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坚持“一点一面”管理要求,构建“1+4+N”制度体系。以林长制运行规则为核心,建立健全林长巡林、信息、督查、考核4项配套制度,2022年四级林长累计巡林7万余次,发现解决问题2000余个,发出《提醒敦促函》《整改通知书》9份,推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探索拓展创新机制,在全省率先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林业和公安”工作衔接管理办法,发出《检察建议书》20份,侦办涉林刑事案件60件,并运用“林长+检察长+公安”在全省首次挂牌督办重点案件。

        坚持“一表一单”务实举措,构建“两增、两护、两防”任务体系。梳理森林发展、保护和安全任务表,发展任务即“两增”(国土增绿、产业增效),保护任务即“两护”(保护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安全任务即“两防”(严防森林火灾、严防林业有害生物)。印发2022年林长制重点任务清单,将三项目标任务细化为27个重点任务,逐一明确任务目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情况纳入林长制年度考核。

        遂宁市一年的林长制工作实践证明,只要坚持以“林”为重点、以“长”为核心、以“制”为抓手,就能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遂宁全市国家储备林项目累计获得金融机构授信35.2亿元、居全省第二,实现投放7.95亿元、投放比22.6%、居全省第一,成功举办第四届四川生态旅游博览会,达成投资协议120亿元,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备案,成功应对8月极端高温气候,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四川省林草局与遂宁市政府签订《共同打造川渝毗邻地区林业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合作协议》,遂宁市成功纳入全省首批林长制创新试点市。

        立足新起点、奋进新征程,2023年遂宁市各级林长将继续以全省首批林长制创新试点市为契机,推动“重保护”与“善开发”并重,使绿色成为遂宁最厚重的底色、最鲜明的特质和最持久的优势。(杨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