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确立了乡村建设的工作导向,健全了乡村建设的实施机制,推进了乡村建设政策集成要素集聚,为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勾画了时间表、路线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乡村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同时,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存在薄弱环节,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差距。党中央深刻洞悉乡村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大部署,强调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把乡村建设行动纳入推进乡村振兴范畴。2021年、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也着重对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出具体部署,乡村建设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逐步形成。

         乡村建设行动与乡村振兴一脉相承。乡村建设是乡村发展的永恒话题,但在不同发展阶段聚焦不同的主题和重点。比如,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13年全国开始稳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这都是我们党推进乡村建设的战略性举措。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作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决策部署。可以说,有“乡村振兴”必然强调“乡村建设行动”,“乡村建设行动”旨在实现“乡村振兴”。因此,乡村建设行动与乡村振兴战略两者在本质上和最终目的上具有一致性。

         乡村振兴是战略层面的布局,乡村建设行动是战术层面的举措。乡村振兴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事关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的“国之大者”,在较长时期具有指导性、稳定性。乡村建设行动致力于解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问题,强调“硬件”“软件”一起抓,从村、乡到县再到省市区自下而上规划布局,分类实验、积累经验,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落地。

         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了“三农”发展的“善谋”,乡村建设行动更加强调“实干”,聚焦“183”行动,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重点保障农村基本功能,着力破解乡村建设突出难题。加强党全面领导乡村建设的组织保障。各级党组织压实政治责任,制定乡村建设行动实施办法,明确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行动职责。围绕乡村建设行动目标任务,选优配强镇村党员干部。构建乡村建设行动精准有效的督查考核体系,以党建引领乡村建设之路。树立农民主体的乡村建设理念。乡村建设为了农民,也要依靠农民。大力培育乡村建设农民主力军,打造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民队伍,提升农民群众创业就业的素质能力,激活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行动的主观能动性和参与积极性,共享乡村建设成果。探索乡村差异化发展的建设路径。乡村建设行动要坚持因村制宜,不脱离实际,也不千村一面。充分考虑不同区域乡村生产生活特点,尽可能保留本土特色和乡土气息,因村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避免采取“一刀切”,不搞“运动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