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林业局在充分调研、座谈、论证、试点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国出台了《重庆市林业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导则(试行)》,为指导和规范全市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导则》充分学习借鉴了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主要细化了森林、湿地、草地供给服务类、调节服务类、文化服务类3个类别10个一级指标和15个二级指标,为建立生态产品清单提供依据标准,明确了森林、湿地、草地生态系统产品实物量和价值量的指标体系、具体算法、数据来源和统计口径等内容。
《导则》结合重庆林业实际,在国家核算规范的基础上,增减完善生态产品核算指标。重庆市林业涉及生态系统为森林、湿地、草地3类。参照国家核算规范的指标说明,删减了海岸带防护、噪声消减、景观增值指标,将休闲游憩归入旅游康养中,增加了生物多样性、保肥、提供负离子和滞纳颗粒物、释氧等指标。
重庆市林业局将依据《导则》,指导试点单位做好生态产品实物量和价值量的评价指标构建和总值核算工作,并结合试点工作反馈意见,适时对《导则》进行修改完善,提高重庆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推动核算结果可追溯、可核查、可比较,推动解决林业生态产品“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等突出问题。(刘倩玮 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