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决定对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湖北华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以及依法终止的厦门亚热带植物科技开发公司和广东省友和对台贸易公司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自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被注销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和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由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将被注销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予以收回。

        特此公告。

注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