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中国10月23日电 (特约记者王枫)重庆市正式启动全市首个人工商品林自主采伐森林经营试点。据悉,重庆市林业局日前批复酉阳县启动社会资本建设的人工商品林自主采伐森林经营试点,明确重庆市蛮寨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试点单位。
业内人士评价说,开展社会资本建设的人工商品林开展自主采伐森林经营试点,是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的切实行动,将进一步优化林业营商环境,激发社会资本参与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内生动力,有力推动的森林经营机制形成。
据了解,本次试点工作将重点探索建立人工商品林自主采伐试点为基础、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活力为导向、以促进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为根本宗旨的政策、技术、投入和保障体系,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林木采伐管理经验。
深化人工林采伐改革 建立森林可持续经营新机制
长期以来,林木采伐“办证繁、办证难、办证慢”成为林业经营者“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2023年5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重庆市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开展人工商品林经营主体自主采伐试点,规模经营的人工商品林经营可单独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统一纳入年采伐限额管理。2023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对林业经营者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将森林经营方案作为审批林木采伐、安排林业项目等行政管理事项的重要依据等一系列措施深化人工商品林采伐改革。
重庆市林业局积极开展人工商品林自主采伐试点,探索人工商品林实行不受林种、林龄、采伐类型、采伐强度等因素限制,在保障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前提下,由森林经营主体自主决定采伐的林木采伐管理模式。
据介绍,根据试点工作要求,蛮寨林业将依据森林经营方案,制定3年自主采伐试点工作方案,重点采取中幼林抚育、更新采伐和低产林改造等经营方式,促进试点区域的森林资源结构、生态系统功能的有效提升。开展人工商品林自主采伐森林经营试点,将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减证便民,激发森林经营的积极性,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新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 吸引社会资本“进山入林”
吸引社会资本“进山入林”是激发林业发展活力,推动生态保护修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当前,社会资本“进山入林”在产业开发用地、采伐指标、投融资机制等方面面临诸多制约。202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从“参与机制”“重点领域”“支持政策”等3个方面重点明确了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创新。
近年来,重庆市在创新生态保护修复投融资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国家储备林建设等方面积极作为。2023年4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提出对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给予产权激励、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等。重庆市林业局印发了《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重庆市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涉林任务工作举措的通知》(渝林规范〔2023〕9号),从林草生态产业开发用地、公益林生态补偿、人工商品林采伐等方面,对社会资本“进山入林”提供政策保障,提出允许利用项目修复面积的3%从事生态产业开发(单个项目最多利用面积不超过100亩),开展人工商品林自主采伐试点。
据悉,本次批复的社会资本建设的人工商品林自主采伐森林经营试点单位蛮寨林业,是重庆市引进的投资规模最大的林业民营企业。该企业在酉阳县、黔江区、秀山县、彭水县等县区规划经营国家储备林162万亩,总投资110亿元,项目实施将带动当地近2万人就业增收。
据了解,《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提出,鼓励支持重庆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从放活经营权、提升经营权证效能、鼓励探索“林票”运行机制、完善投资渠道等方面为引导社会资本“进山入林”提供了政策支持,不断激发林业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