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开发银行发布《实施绿色低碳金融战略 支持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明确开发银行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强调开发银行要提高政治站位,心怀“国之大者”,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绿色低碳金融战略,主动发挥好开发性金融作用,助力我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行动方案》紧密围绕《意见》和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重点任务,提出到2025年开发银行绿色贷款占信贷资产比重较2020年底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绿色贷款占信贷资产比重达到30%左右,2030年前实现集团投融资与自身运营碳排放“双达峰”;2060年前实现集团投融资与自身运营碳排放“双中和”,并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嵌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业务发展、经营管理全流程,持续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供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行动方案》明确,开发银行持续加大对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增效、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等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并聚焦服务国家“碳达峰十大行动”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行动路径,助力产业结构深度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行动方案》提出,开发银行建立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十大行动体系,包括行动方案体系、组织推进体系、信贷政策体系、碳核算体系、创新产品体系、风险管控体系、考核评价体系、人才队伍建设体系、外部合作体系、绿色运营体系,不断增强开发性金融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质效。未来,开发银行将搭建“1+N+X+Y”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出台绿色低碳专项信贷政策,打造信贷碳核算体系建设,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做好气候风险防控,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和考核激励约束,不断深化外部及国际合作,并做好信息披露和自身运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建立健全开发性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长效机制。

        开发银行始终将“绿色”作为自身发展的核心价值观之一,把实施绿色低碳金融战略作为开发银行发展战略和“十四五”业务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健全工作机制,成立服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坚持创新驱动,持续加大工作推动力度。截至2021年11月末,开发银行绿色贷款余额2.4万亿元,居国内银行业首位,有力支持了清洁能源产业、绿色城乡建设、绿色交通建设、工业领域节能环保改造、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防治、林业草原建设等绿色低碳循环重点领域发展。

        下一步,开发银行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好开发性金融在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独特作用,不断推动绿色低碳金融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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