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与广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与村级集体经济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围绕“两山”发展理念,首次提出结合国家储备林项目实施,通过规范林权流转程序、创新多方利益联结机制、拓宽多元合作经营模式、创新“国家储备林+N”产业融合发展方式,进一步盘活资产、整合资源,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屯基础设施建设,拓宽村集体增收和产业发展渠道,稳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2022年第1期简报《创新“国储林+N”融合发展+激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一池春水——三门江林场国储林建设与村级集体经济融合发展纪实》中写到:自试点实施以来,截至2021年底,通过鹿鼎林业集团共计支付48个村集体林地林木流转变现款1546万元和林地管理费用180万元,支付乡镇政府林地收购工作经费270万元,同时,大力支持村屯基础设施建设,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保障支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红利”“绿色福利”“产业效益”得到持续释放。

         目前,国家储备林建设模式主要以PPP、“县级人民政府+区直林场”、直接贷款三种模式为主。全区已有超过41个县(市、区)整县推进,其中,上林县、马山县等25个县以PPP模式实施;鹿寨县与三门江林场、黄冕林场、大新县与东门林场、宁明县与派阳山林场、浦北县与六万林场、容县与高峰林场、永福县与黄冕林场已启动“县级人民政府+区直林场”合作;防城区、东兰县、环江县等十余个县正在推进直接贷款项目。截至目前,全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面积超1100万亩,贷款余额超150亿元。(王书婷 、何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