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为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我局在2020年印发首批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后,组织编写了《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第二批,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各地在林业改革发展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请及时总结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第二批)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