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工会在健全集体协商制度、强化技术工人薪酬激励集体协商、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协商协调机制等各方面取得明显进展。”记者从6月9日召开的山东集体协商“一样本两指引”工作现场经验交流视频座谈会上获悉,在全国各级工会的推动下,集体协商工作不断提质增效,尤其是头部平台企业协商协调机制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并积极探索技术工人薪酬待遇集体协商,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据统计,截至2021年末,全国报送人社部门备案的集体合同文本132万份,覆盖职工1.2亿人。
集体协商制度是工会组织履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推动完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有效路径,也是职工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制度安排。全国总工会和各级工会把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推动京东、中通、圆通、韵达签订覆盖全国自有和加盟企业职工的集团集体合同,饿了么、美团、滴滴等平台企业也召开协商恳谈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就派单机制、配送时间、奖惩规则等开展协商。与此同时,河北、山西、辽宁、福建、河南、安徽等地推进快递、网约送餐、物流行业集体协商试点工作;广东省总工会推动平台企业建立多形式多层级协商协调机制;不少地方工会实现了推进工会组建和集体协商、职代会制度建设同步展开。
值得关注的是,各级工会致力于以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为重点开展集体协商。江苏、浙江、山东等地创新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签订职工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等工作,推进职工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参与企业初次分配。全总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表示,这一做法使技术工人的劳动报酬与技能等级、技术创新等劳动贡献紧密联系起来,实现了提高技术工人薪酬待遇和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性循环。
据了解,下一步,全总将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技术工人薪酬激励等,大力推进协商协调机制建设。包括以一企一策的方式,推动更多头部平台企业召开全国层级的协商恳谈会,建立与外卖员、网约车司机代表的沟通机制,建立货车司机诉求表达机制等;引导企业强化初次分配中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建立基于岗位价值、技能水平和业绩贡献的技术工人薪酬分配制度,通过协商设立“新八级工”技能津贴、制定职工技术创新和技能竞赛获奖激励办法、劳动模范和大国工匠等荣誉津贴,实现技高者多得、创新者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