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记者从全市中央涉农救灾资金使用专题调度会上了解到,财政部近日紧急下达重庆涉农抗旱救灾资金11.58亿元,这笔资金将重点用于解决我市农村饮水问题以及保障秋粮生产。
据了解,在中央拨付的涉农抗旱救灾资金中,水利抗旱救灾资金9.9亿元。这笔资金将以区县受旱受灾情况为基础,重点解决农村饮水问题,并兼顾农业灌溉用水。其中,工程建设类资金重点用于前段时间缺水送水严重地区的水源互补互通,水库与水库之间、水库与塘坝之间、水库与江河之间、水库与水厂之间的补水提水等水源保障工程,以及水源有保障、供水能力有保障的水厂管网延伸的补助,不得用于新建水库和与水利救灾无关的工程;抗旱物资设备购置资金主要用于水桶、储水袋、水管、水泵、发电机、柴油机等抗旱物资设备购置等。
对于中央下达的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则主要用于受灾农户购买燃油、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恢复所需物资;同时,对喷施叶面肥、调节剂、抗逆剂、杀菌杀虫剂等提高农作物抗旱性的混合药剂给予补助,以及用于晚秋马铃薯、秋菜的增种补种等方面。
会议要求各区县迅速行动起来,加快推动救灾资金落地见效。一是迅速把救灾资金落实到符合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使用范围的具体项目上,尽可能安排到前期工作成熟并且具备开工条件的急需项目上去,在9月底前要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二是各区县要加快建设进度,依法依规简化项目审批、招投标等程序,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形成工作实物量;三是资金支付要快,救灾资金使用过程中决不允许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工程进度款,材料、设备款等资金支付不及时的情形;四是项目见效要快,资金使用绩效要清晰反映到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上来,要迅速解决我市抗旱救灾供水需求,保障农业生产。
会议要求,救灾资金使用要与有效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结合起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各区县要重点关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和其他有返贫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受灾情况,快速开展因灾受损群众的住房、农村供水设施的恢复组建;同时,推广以工代赈实施方式,在缓解干旱灾情的同时,让脱贫群众、监测对象通过劳动增加收入。